关于漫长的季节

首先跟着警方视角,逻辑推演一下这个案子。推演的根基是:事件线索不变。警方最先介入整个事件的起始,是港商失踪案。警方最先出现的问题,是误判了本事件的性质。最先听到失踪,逻辑上会想到携款潜逃。不是说这个思路不对。是排他性出问题了。港商最后的行踪,消失在维多利亚。最后的电话,是给司机告知自己没事的电话。就可能性而言,携款潜逃的确是一个理想方向。但它并不完全合理。为什么?他消失的点不合逻辑。八十万,携款潜逃。可是钱没有拿到,人却消失了。有人提前提款,失败后消失。就算没有监控,港商就是最有嫌疑的吗?不是。港商卢某不是傻子。没到17号的提款日,他为什么要提前冒着暴露风险去提款?而且他不知道17号才能提款这件事,本身就不合理。然后是“尸源不明案”。这个案子,我们可以不用刑侦逻辑,只用普通推理逻辑分析。有两个重点。所有我们能看到的案子,最初的起点都是被害人。只要被害人身份不明,第一重要的永远是确定身份。第二,是为什么要对遗体进行极端处理。通常有两种合理解释。有极深的仇恨。或者是需要掩藏身份。这和第一个重点是相通的。也因为这个动作,作案者实际已经被极大程度框进了一个很小的范围里。所以这个案子第一件要确认的,不是谁干的。而是死的是谁。警方第二个问题浮现了。正常逻辑要做的是排查。排查失踪人口。他们是怎么确定死者是女性的?手指。刚刚说过了,这个案子最大的关键,就是确认死者身份。手指能说明什么?只能说明,存在一个女性身体特征。但它不能直接推出:被害者整体身份一定是女性。那排查失踪人员,就不应该限定女性。理由是一样的。你能说女性被害者存在,这是强推理。但它不排除被害者是男性的可能。可故事里的警方排除了。另一个疑点是,极端处理遗体是需要一定能力的。简单来说,不具备相关能力的人处理,和有相关能力的人处理,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状态。再往根上说,谁都可能恨谁恨到想让某人消失。但那和实际完成这种行为,是两回事。继续推演。这里如果排查失踪人口,会发现港商也在其列。司机证言可以证明,港商最后出现在维多利亚。另外,殷红失踪,维多利亚。沈墨失踪,失踪前工作于维多利亚。同一时间范围。同一个地点相关。同时消失,却毫无关联的可能性,已经低到不能忽略了。事件再次推进。抓到了傅某。然后王某自杀。到这里,其实事件已经清楚了。傅某不用开口。王某自杀的时候,他女朋友沈墨已经失踪。殷红失踪。港商失踪。三条线连起来。有这些关联性,这案子真的需要等二十年才能破吗?———案子说完了。再说为什么给一星。沈墨伏法,减一星。为什么?她的养父伤害她十年,又逍遥法外二十年。最后由沈墨完成清算,没有伏法。港商卢某失踪成悬案。钱追回来也就不追究了,甚至还有人因此升迁。卢某同样是被沈墨清算,没有伏法。沈墨的大娘,知情不报,眼睁睁看着她被伤害十年。最后由沈墨清算,没有伏法。殷红,最后失踪了。连被沈墨清算的真实结局都无人知晓。也没有伏法。合着最后只有沈墨伏法了。这是迟到吗?这更像是走错方向之后,再也没回来吧?怎么?沈墨是司法正义的化身吗?脏活没人干,她干完了。最后反而是她要伏法?这难道不是这个世界上最荒谬的逻辑吗?你们自己想想,要不要扣这一星。———男性角色,扣一星。男主父亲标榜自己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,对吧?并不是。他儿子没有偷财务室。是他自己认怂,向权力低头。他儿子的尊严碎了一地。你自己都跪下了。还要你孩子陪你跪。那到底是谁错了呢?是你错吗?你到最后都没知道错在哪了吧?管孩子也好,不管也好,都可以。真正的问题是:你从来没有相信过自己的孩子。现在面对另一个孩子也是。不是他说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”,就叫相信。他剧中没懂,大概以后也不会懂。还有厂工彪子。二十年没做过一顿饭,没洗过一个碗。没有真正养过一天孩子。你的梦,当然是美梦。可对你老婆来说,那就是噩梦。自己戴个绿围巾,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。可这不叫伟大。马队长。作为警察,作为刑警队长。没有证据就抓人。被激怒就动手。看起来好像很有性情?事实是什么?因为你的独断专行,因为一时冲动,殴打嫌疑人,导致搜查被迫中断二十年。你本来是唯一一个离真相很近的人。但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。看起来像是懂了。其实什么都没懂。这种爽文套路把一溜男的洗白,却不说他们根本问题的导向。该不该扣一星?———沈墨当年被写成想跳江自我了断,扣一星。这个可能需要解释一下。当时在桥上,沈墨是不可能万念俱灰、一死了之的。原因很简单:她清算的那本账没有完。她养父逍遥法外。她弟弟被关进去了。她经历过这个世界的恶意,如果她要自己解决自己,早在来这个学校之前就已经可以死了。是因为有了她弟弟,她才看到了希望。复仇点燃了她的生命。你说她可能会喜欢王某,这是可能的。但真实情况应该是:她会理解王某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然后在桥上和他分道扬镳。而结果是王某死了。有且只有一种解释符合逻辑。就是沈墨下定决心独自离开。王某想起自己曾经跳江过一次,引得沈墨来救。他用老办法,想逼沈墨回头。但这一次,沈墨看着他沉下去了。这是唯一符合她最后会向王某父亲自白、然后伏法的可能性走向。故事里说她跳了,说她万念俱灰?底层逻辑反了。概括地说,沈墨这个人,是从万念俱灰里走出来的。而让她走出来的,是复仇。你们不是最喜欢复仇戏码吗?因为一个小白脸,你说她会自己跳江自我了断吗?你们自己想想。这一星要不要扣。———最后,还有一星扣在哪里?我为什么在开头谈逻辑?因为现实里,刑侦不是儿戏。一个失误,罪犯逍遥法外几十年。被害人含冤几十年。是你最后喊两句“朝前看”能解决的吗?应该做的是清算过去。让所有的重量落回阳光下。而不是人死了就一笔勾消了。不能接受。这种案子不配,知道吧。没有资格被拖成二十年的悬案。为什么?我最开始已经推过了。这一星,非扣不可。9.4分?在我看来,这更像一个披着现实质感外衣的荒谬故事。它不是不能写黑暗,也不是不能写迟到的真相。但它不能一边让系统性失误、男性角色失责、受害者被迫清算全部轻轻放下,另一边只让沈墨成为最后那个真正付出代价的人。一星,单纯因为系统默认,不然也不想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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