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我其实对阿巴斯的《特写》是一直持保留态度的;它确实有超越时代的地方,在电影理论还在为纪录片与剧情片的本体论边界争论不休的年代,这部作品完成了对“真实与虚构”二元关系的瓦解。把一桩真实发生的行骗案搬上银幕,让当事人全部以真实身份出演自己。但我也始终觉得,它所呈现的那个伊朗社会,完美得反而失去了真实。我承认电影里那些动人瞬间的真实性,但又不得不思考:阿巴斯是否用镜头选择并放大了那些善意,当成了伊朗社会的常态。我在此用反问的、客观的角度去延申电影中的情节,看看能不能引发大家一些不一样的思考:
阿巴斯的《特写》告诉我们:
伊朗的新闻媒体监督职能是予以充分保障的,记者可以跟随执法人员一起行动,第一时间发出报道。
伊朗的执法人员是亲民的、恪守程序的。他们在出租车上与司机互唠家常。到达现场后并不急于行动、而是要等记者确认之后才进门抓人。
伊朗的公民法律素养极高。这个被骗富裕家庭在识破伪装之后,并未气急败坏地辱骂、甚至殴打对方,而是极为平和理性地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甚至反过来宽慰被告。
伊朗的法官是专业的和人性化的。庭审过程中,每一个问题都切中要害,节奏精准得仿佛经过了预设;在充分聆听被告陈述之后,还主动询问原告是否愿意撤销起诉。
伊朗的阶级矛盾是缓和的、并不像现实中那样剧烈。受骗的富裕家庭当庭决定放弃起诉,予以宽恕。而在稍早的段落里,那位母亲还特意恳请警察:先让嫌犯吃过东西再被带走。
伊朗的教育体系完备,公民普遍具有较高的道德思想文化素养。主人公一开始是纯属被误认,后来因为环境所迫——也就是贫穷——才决定将错就错继续冒充下去。而冒充要真有本事才行,所以他肯定受过良好的教育,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知识,甚至在行骗犯罪过程中也始终保持克制与自省——越看越像《扒手》中的男主角。反过来,被骗的一方也明显区别于西方电影中那些为名利所惑、破财失身的凡夫俗子:戴着眼镜温文尔雅,热爱艺术辛苦排练;为使画面更具美感不惜砍掉园中古树;钱财上也毫不吝啬,慷慨给予……如此一来,影片结尾那个俗套的、引发身份败露的画册照片,也就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:一方面,它说明主人公在专业层面的表现确实无懈可击,被骗者很难从个人言行中判断真伪;另一方面,它似乎也在暗示,伊朗的知名导演个个都像布列松那样行踪隐秘、深居简出,普通民众根本无从了解其庐山真面目——结尾他骑着一辆破摩托车现身,便是对这一状态最温柔的呼应?最后为强调这种高素质绝非巧合而是具有社会普及性,对白中特别交代:“哥哥是学机械的,现在开面包店。”
我其实也不想简单地说“阿巴斯在美化现实”,而是想探讨这种“美化”或者“选择性呈现”是在怎样的压力下产生的,以及它意味着什么。答案也许不在于阿巴斯的个人选择,而在于他所身处的那个更大的结构——伊朗电影的创作环境。
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知道,伊朗电影始终是在一套极其严苛的审查制度下生长的,导演们在夹缝中寻找创作空间。《何处是我朋友的家》,讲述一个孩子为归还作业本而踏上旅程的故事,通过孩童的视角,揭示成人世界的冷漠与僵化,为伊朗电影打开了国际视野。在《特写》里,他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边界,让底层民众对尊严的渴望在镜头前流淌。1997年,阿巴斯的《樱桃的滋味》触及了在伊朗极为敏感的“自杀”议题,并最终斩获戛纳金棕榈。
这套策略的代价是什么?是他镜头下的伊朗,永远只能是审查允许存在的那种伊朗。你可以拍穷人的尊严,但不能追问贫穷的根源。你可以拍法律的温情,但不能触碰体制的运作方式。你可以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,但不能把镜头对准那些制造苦难的结构本身。《特写》里那个“完美的伊朗”——媒体自由、执法文明、司法公正、阶级和谐、教育普及——与其说是阿巴斯对伊朗社会的真实观察,不如说是一套在特定政治环境下被允许存在的叙事方案。它呈现的不是谎言,而是真实被选择性地放大之后,剩下的那部分。那个学机械的人为什么在开面包店?这里面藏着伊朗社会的人才错位与经济困局,阿巴斯不点破。他只需要让这句话用一种骄傲般的语气把这句话说出来,然后安静地离开。“不点破”的诗意既是他的美学,也是他的生存法则。
所以我对《特写》的保留态度,不是否定它在电影语言上的开创性。我们也许需要多一层追问:那些被镜头温柔包裹的善意与秩序,究竟是这个社会的常态,还是创作者在高压环境下不得不选择的表达方式?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。下次再看到那些相同主题的电影时,我们可以多想一想:银幕上那些动人的瞬间背后,还藏着多少没有被拍出来的东西。
